军工大院女儿奴[年代] 第241节

作品:《军工大院女儿奴[年代]

    因为那些枪从现在开始就不再属于他了,而且他是要骑着马去引诱狼。

    而如果是匹普通的马,跑起来跟狼速度不相上下,他都有可能被狼吃掉的。

    不过他这匹枣红马,目前为止还没有狼能跑赢它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有它,魏摧云才有底气,敢专门引诱一群狼来。

    茫茫雪原上,风刮的跟刀子似的,四野空无一物,但作为一个老猎手,魏摧云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狼嚎声,策马迎着狼而去,并找准风的方向,一刀扎向了绵羊。

    绵羊咩咩的叫着,血从身上蜿蜒而下,流到了雪地上。

    羊血的气味也顺风飘散到饿狼游荡的地方。

    雪天几乎没有猎物,饥饿的独狼闻到鲜美的血腥味,立刻扬天一声长啸,朝着魏摧云的方向奔驰而来,不过一匹狼可不够,所以魏摧云继续催马向前。

    等再听到狼声,他继续扎羊放血。

    冬天天黑的早,下午六点太阳就已经要落山了。

    四合的暮色中,魏摧云策马嗒嗒,身后是此起彼伏的狼嚎声。

    眼看差不多了,他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:“红红,驾!”

    枣红马四蹄迈开,快的仿如一道闪电。

    而在它的后方,一个个黑点迅速移动着,那就是狼,饥饿的狼。

    而就在他带着狼前往目的地时,赵凌成开着吉普车,也正在赶往现场。

    那个地方是他专门找的,准确来说不是戈壁滩,而是沙草甸。

    之所以选那个地方,是因为那地方是沙土,也几乎没有积雪,全是沙子。

    赵凌成开车会留下轮胎印,万一被人捉到把柄了又是麻烦。

    但沙草甸的沙子是会移动的,冬天风又刮的猛烈,那么等到今晚半夜,风刮起来,轮胎印就会被扫荡的干干净净,他也就不需要专门清理轮胎痕迹了。

    车上总共四个人,因为林衍把唐天佑也带来了。

    当然,为了防止他拿枪伤人,林衍把他的手拷到了高处。

    此刻陈棉棉在收拾她的土枪,检查砂弹和火药,拿砂纸打磨枪栓和砂弹。

    林衍拿了两杆机枪,它得用润化油来保养,他也正在保养枪。

    唐天佑对于林衍把自己捆起来特别不满。

    对于赵凌成就不必说了,只要有机会,他就会掏对方的心窝子。

    而因为没人讲过,他也不知道林衍把他带出来,到底是来干嘛的,就一直用脚碰陈棉棉,而且还一声声的喊:“陈小姐,温柔美丽,可爱迷人的陈小姐?”

    陈棉棉专注收拾枪,不理他。

    唐天佑默了半晌,眼看进了沙漠,又问林衍:“叛将,你到底带我来干嘛?”

    林衍看赵凌成:“你跟他解释一下吧,而且阿佑枪法应该不错的。”

    他们要做的,是一旦被人抓到把柄,就会完蛋的事。

    林衍不敢带西北那帮虽然老实巴交,但也傻呼呼的民兵们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唐天佑是他亲亲的小外甥,又还有能力,不必告诉他真相,只在狼多,大家搞不定的情况下给他枪,让他帮忙杀几头狼,他会是个得力的助手。

    林衍希望赵凌成作为哥哥,能主动友爱弟弟,好好跟他讲一讲嘛。

    但是就在昨晚,唐天佑还故意拿陈棉棉开玩笑,激怒赵凌成。

    且不说还不清楚是不是亲弟弟,就算是亲的,赵凌成也一样想打死他。

    他当然就懒得说,也不想要唐天佑帮忙。

    林衍眼巴巴的看着他,他也只说:“舅舅,你应该信任我的枪法,而不是别人。”

    唐天佑已经发现了,自己越是赖着他,赵凌成就会越生气。

    所以他笑着说:“那可不一定喔,哥哥,弟弟我的枪法一定比你棒喔。”

    赵凌成气的翻白眼,甚至懒得骂唐天佑,就不吭声。

    陈棉棉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土枪,一横,就说:“我们这趟是准备去猎狼的,既然你说你枪法好,你用机枪我用土枪,咱们比赛来猎狼,再打个赌,你要不要?”

    唐天佑当然愿意,他点头:“好哇,但是赌注呢,是什么?”

    他听曾风提过,说陈棉棉不但人美而且手厉害,是个打土枪的神枪手。

    可他毕竟是男人,还是军人,怎么可能比不过她?

    这个赌唐天佑打了,但需要知道赌注是什么。

    陈棉棉说:“如果我打的狼比你多,我赢了,你需要向上打一份申请,一份前往申城的申请,并向军方注明,你去申城,关系着你是否愿意公开出镜,指责国党,注意,不是你爸,是国党,我需要你打那么一份申请。”

    唐天佑本来嬉皮笑脸的,但闻言立刻严肃,摇头:“我不会背叛我的组织的。”

    陈棉棉手拍上他的大腿,柔声说:“就当是去旅游一趟,等回来你再反悔也行啊,打吧。”

    申城,那其实是唐天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,他很是思念。

    他点了点头,这回真的不是想气赵凌成,而是由衷的:“陈小姐,你是位魅力超群的女性。”

    陈棉棉再拍他的大腿:“一会儿可能碰到狼,不要输给我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要去申城的是赵凌成,他也只想拷问云雀,得到真相。

    但作为一个政治高手,陈棉棉正在让整件事情的速度加快。

    并且,她应该也跟赵凌成有同一种预感,唐天佑就是他们赵家的孩子。

    所以她不但帮他加快了审批速度,而且还在润物细无声的,融合他和唐天佑之间的裂痕。

    就在今晚,狠狠给秦小北一个教训,赵凌成就会出发,前往申城。

    关于老云雀的谜团,也就可以解开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是夜里八点钟,赵凌成突然停车,打开窗户,于呼呼的北风声中,就听到隐隐的狼嚎声。

    是魏摧云吧,他可真够快的,已经把狼引来了。

    第84章 狼灾

    大西北各色地貌中, 胡杨林美的独树一帜。

    平坦的沙草甸,结着厚冰的水源,和水边造型各异的胡杨。

    到了冬日胡杨只剩枯枝,但是苍劲而又温柔。

    它们还有效减缓了风速, 让这整片沙草甸显得格外宁静, 像个世外桃源。

    秦小北都不由感叹:“这可真是个好地方。”

    曾风已经燃起了熊熊火堆, 还在酒坛子里加了冰糖, 放到火边慢慢煨烤。

    因为喜欢吃烤肉,他现在烤羊肉的技术不输大厨。

    来的路上砍的红柳枝串上肉块,竖插在炭火旁, 翻几下它就滋滋冒油了。

    洒上盐巴, 曾风先给那女孩品尝,笑问:“味道怎么样?”

    女孩一口气撸掉所有肉块,眉飞色舞:“东风基地的羊肉都不如你这个香。”

    曾风问说:“听说你们在那边抓到好多苏修?”

    女孩说:“基本已经全部拿下, 还剩个叫赵慧的女人, 我们准备七日攻坚她。”

    曾风从女孩神彩飞扬的脸上看到自己曾经的荒唐。

    因为就在去年这个时间, 赵慧驾驶着结满冰壳的战斗机上天, 九死一生。

    但为把她打成苏修, 这帮小杂种在搞七日攻坚?

    他们可真该死啊!

    秦小北他们此刻正沉浸式试着剿获来的枪和子弹。

    那枪叫勃朗宁, 是自动步枪。

    那应该是马芳和他儿子们的枪,放到现在都算好枪。

    曾风温好了酒, 捧一坛子给秦小北:“这酒得温过才好喝,快尝尝吧。”

    十几度的黄酒喝不醉人, 而且温过之后别有风味。

    秦小北抿了一口, 笑着说:“曾小将在西北还是很有收获的。”

    曾风再递大肉串和蒜瓣,说:“喝酒吃肉还得加上蒜,给当神仙都不换。”

    西北风呼呼的, 但是篝火通明肉香四溢,这感觉可真好。

    不但秦小北,别的小将也纷纷大呼:“爽啊!”

    叫钱胜昔的那个还说:“你要一直表现好,首都革委会会考虑吸收你的。”

    以曾风拍马屁的功力,是能哄好秦小北,当个小跟班的。

    但望着篝火,他在思考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一个赵军和祁嘉礼都在身体力行的问题:以身作则,消除特权。

    而其实他在申城时,纵容手下们欺负别人,就跟现在的秦小北他们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他曾经提着皮鞭对申城市长说:“你必须是反革命,因为我要你是!”

    申城市长当时已经癌症晚期了,吐着血说:“好,我是。”

    曾风信奉一句话,老子英雄儿好汉,老子窝囊儿软蛋。

    但是赵军明明可以,可是却没有给过唯一的孙子赵凌成任何的特权。

    所以妞妞都快三岁了,他也仅仅只见过一次面。

    他是不能调军用飞机把孩子接到首都去吗?